体力状态 | 级别 |
---|---|
活动能力完全正常, 与起病前活动能力无任何差异 |
0 级 |
能自由走动及从事轻体力活动, 包括一般家务或办公室工作, 但不能从事较重的体力活动 |
1 级 |
能自由走动及生活自理, 但已丧失工作能力, 日间不少于一半时间可以起床活动 |
2 级 |
生活仅能部分自理, 日间一半以上时间卧床或坐轮椅 |
3 级 |
卧床不起, 生活不能自理 |
4 级 |
死亡 | 5 级 |
说明
将患者的活动状态分为 0 ~ 5 共 6 级。
一般认为活动状况 3、4 级的病人不适宜进行化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