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烧伤补液(Parkland 公式)

体重
kg
烧伤面积比
%
烧伤后时长
小时
目前补液量
ml

计算公式

液体需要量 Qty = 烧伤面积比*体重*4

起始补液量=Qty/2-目前补液量

起始补液速度=起始补液量/(8-烧伤后时间)

追加补液量=Qty/2

追加补液速度=Qty/2/16

说明

计算除维持补液外,烧伤后首个24小时内的静脉补液量(通常为乳酸林格液);

第一个8小时给予液体总需要量的一半, 剩余的一半在接下来的16小时输注完。

成人烧伤九分法:每侧上肢9%,每侧下肢18%,头部9%,前部躯干18%,后部躯干18%。

儿童烧伤九分法:每侧上肢9%,每侧下肢14%,头部18%,前部躯干18%,后部躯干18%。

相关公式: 烧伤面积(新九分法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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